口头遗嘱见证人
嘉兴市秀洲区专业刑事律师
2025-04-26
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口头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问题,如果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中有任何一个不满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、不是继承人与受遗赠人、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这三个条件之一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:“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消除后,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”。在此情况下,由于见证人不符合法定要求,该口头遗嘱将被视为无效。因此,选择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对于确保遗嘱的有效性至关重要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为确保口头遗嘱见证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,应确保见证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且非继承人与受遗赠人,同时与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。在订立口头遗嘱时,应明确告知见证人其职责与义务,并尽可能在遗嘱中记录见证人的基本信息,以备后续查证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紧急情况下,若无法找到两个完全符合条件的见证人,您可以考虑以下方案:1. 尽力寻找最接近条件的见证人,并确保他们至少不是继承人与受遗赠人;2. 在危急情况允许时,尽快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,以替代口头遗嘱,确保遗嘱的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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